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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上專業服務

學生在學期間需專業服務滿8小時,於畢業前把專業服務完成並每項完成時請至系所辦公室簽名,由系所辦公室登錄才完成核定認列時數

實施方式如下:

(一)專業服務內容應符合「未支領任何津貼或工讀費」之要件。

(二)本要點所指「專業服務」之定義及認列時數如下:

  • 參與社團法人臺灣職能治療學會活動志工,參與時數依實際情形核定認列。
  • 由學系主辦或協辦之服務,如系所評鑑、訓練課程、新生定向輔導、大學甄試、畢業典禮、招生活動、研討會、說明會之籌劃與執行等,參與服務時數依實際服務情形核定認列。
  • 協助系上專業教室之設備、評估工具之清點整理等,參與服務時數依實際服務情形核定認列。
  • 系務活動之勞動服務與服務學習,服務時數依實際服務情形核定認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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